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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4-29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现就学校2025年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
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自2023年度起,申报新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根据2024年度我校本科专业预备案结果,本年度只有国际税收专业具备申报资格。
二、拟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
除了上述专业之外,各二级学院还有增设新专业意向的,学校将列入2025年新增预备案专业,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应依据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充分调研。
3.申报专业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撤销专业
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学院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提交撤销专业的申请报告。
四、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申报范围:2024年已进行新专业申报预备案的专业。
2.学院申报:
(1)专家论证。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对新增专业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3)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论证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4)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学院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2)。
3.学校公示:学校将对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的申报专业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二)新专业预申报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自2024年起,须对申报专业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学院可面向国家重大领域、新兴产业领域、紧缺急需领域等计划申报专业。
提交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3),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一份至教务处。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将提交教育部系统进行预备案。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5日前提交新专业申报、新专业预备案、撤销专业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035444@qq.com。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66205042,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调整时间安排。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2:2025年申报“XXX”新专业可行性调研分析报告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附件5: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附件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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