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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我校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7-01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南工大浦校〔2025〕1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第二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为我校专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比例

  各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

  三、选拔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扎实,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或科研成果突出,近两年内主持过校级重点及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或取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参编(著)1部专业教材或著作,或有授权发明专利。

  3.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年龄40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破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的我校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

  (2)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且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

  (二)破格条件

  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要求申报者本人排名前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要求申报者本人排名前5)。

  2.近两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参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相关要求)。

  3.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有较大影响的学科竞赛(教育部认可的竞赛目录)并获得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

  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第一指导教师。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选拔条件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

  2.院(部)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教学梯队等建设需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3.资格审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组织人事处审查。

  4.学校评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正式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5.签订协议。学校与正式确定的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培养期为3年。

  五、材料上报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套;

  3.近三年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证明,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公开发表的论文发行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等材料1套;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证明材料需有目录,格式自定。

  2.所有书面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稿,申报表以Word格式提交,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提交。

 

  工作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66205042

邮箱:21035444@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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