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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7-02

详情描述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管理办法》(南工大浦校〔2025〕116号)(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浦江学院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一)申报范围

  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

  (二)申报名额

各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申报人员,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在本学科专业同行、学校督导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构成的教学综合评价得分为前10%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三、推荐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本人所属学院或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就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师德师风等审核签署意见。

  四、工作要求

  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停止今后推荐资格或减少推荐名额。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材料包括: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主要清单: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质材料;

  (2)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

  (3)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4)近6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

  (5)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6)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的材料;

附件材料均提供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请各单位审核所有材料,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封面签字盖章。

  (二)电子材料包括:

  1.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图像和声音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尺寸无限制);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word和pdf版;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word和pdf版;

  4.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版。

  以上材料请按申报人打包文件夹,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三)具体要求

  以上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5年9月9日(周二),书面材料交至综合楼601,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640803172@qq.com。

  联系人:牛老师  袁老师

  附件:

  1.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工大浦校〔2025〕116号)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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