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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6-09-17
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国际税收(020203T)
二、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
11月30日前,相关专业严格对照《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尤其是专业核心指标建设情况,撰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
2.实地评审
12月10日前,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3.审议公示
12月15日前,参评专业的专家组审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4.平台填报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5)要求,参评专业在信息平台开放期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提交电子版材料,平台地址:http://jsxw.jse.edu.cn/。
专业审核工作结束后,请参评专业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意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到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21035444@qq.com。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5-66205042。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领会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专业自评及审核材料,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
2.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意见
5.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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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教〔2026〕61号-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