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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9-11-18

详情描述

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浦教〔2019〕第82号)文件要求,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校内公示,确定2019年立项建设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3项,其中重中之重项目2项、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30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一、立项项目的资助

    本次项目资助金额标准及要求:重中之重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0.8万元,一般A类项目0.5万元,一般B类项目0.3万。其中,中期检查前最高使用经费的50%,结题评审前最高可用80%,剩余经费在通过结题评审后,财务年度结算前完成报销。各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二、立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一)研究期限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或2年。

    (二)中期检查

    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表和中期研究报告,对研究过程中取得突破、具有研究意义的项目给予持续经费支持;对项目中期检查中无阶段性成果,或未能按期完成研究进度,或擅自中止的项目,经专家审议后将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三)结题验收

    各项目均需在结题时提交一份结题报告书,此外,1.重中之重项目:发表至少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同时完成2篇(项)校内外专家认可的相关论文、成果。2.重点项目:发表至少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同时完成1篇(项)校内外专家认可的相关论文、成果。3.一般A类项目:发表至少2篇省级及以上教改论文。4.一般B类项目:发表至少1篇教改论文。

    (四)项目过程管理实行二级管理,校级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直接负责,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管理结果由教务处认定。

    (五)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正式启动前,各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见附件2),请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溧水校区L1-513),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邮箱:1060127632@qq.com。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及申报书内容进行研究与改革实践,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取得成效,项目所在院、部应为立项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督促、检查项目进度。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5-66205083

 

附件:1.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8

  • 附件之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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