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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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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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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业管理

发布: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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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挥学生民主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在各二级学院聘任学生信息员。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1、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其基本职责在于及时了解和反映学校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为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第一手材料和信息。

  2、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基本条件是:热爱浦江学院,关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和善于发现教学中的问题,思想道德修养良好,学习成绩优异。

  3、学生教学信息员一般每个班级1名,组成人员为班级学习委员,聘任期每年聘任一次,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4、学生教学信息员承担教务处交办的教学检查与教学信息的收集等任务;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评学。

  5、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教学信息员向学院和学校教务处负责,通过电子信箱、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馈信息,反馈信息时应当填写反馈信息表,学院和教务处对学生的反馈情况给予保密。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具体任务

  1、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如无故漏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过程中接电话、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

  2、反映教师对教学的身心投入,如备课是否认真、是否认真书写教案,以及教学效果优劣等问题;

  3、反映教研室或教师在学生考试中存在的如随意漏题,随意更改成绩,监考不认真负责等问题;

  4、反映实验和实习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反映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6、反映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和事迹;

  7、为学院和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教学信息员只负责提供信息,不必要对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信息是否属实由二级学院和学校负责核实。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和管理

  1、由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和管理,名单需分别报教务处。当学院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调整时,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根据需要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总结与交流工作情况,反馈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处理情况。

  3、学校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对表现优异,工作积极,效果突出的学生信息员授予“优秀教务助理”称号。

  4、对任期内不能很好履行职责,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解聘。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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