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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05-09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修订)》,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范围
(一)学期预警
凡16级建筑学、17级、18级、19级正常学习进程的学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课程学分总数50%者(最后一学年除外),或调整学业进程的学生,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取得的积欠课程学分数≤其积欠课程学分总数的50%者,给予学期预警。
(二)毕业预警
在最后一个学年,凡预毕业生仍有需要重修或补修的课程给予毕业预警。
(三)学位预警
在最后一个学年,凡预毕业生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或外语条件要求,给予学位预警。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学工处负责督促检查。
2.各学院进行学业预警审查,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4),上交到教务处复核。通知并指导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应重修/补修课程登记表》(附件1),并向学生发放《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联)》(附件2),同时安排专人联系学生家长并与学生面谈做好谈话记录。各学院要根据警示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辅导和沟通工作,帮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3.各学院向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家长寄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附件3),以便家长及时知晓该生的学习状况,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4.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三、预警材料归档
各学院需要将以下材料归档: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应重修/补修登记表》(附件1)。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联)》(附件2)。
3.邮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的邮寄凭证及家长回执(附件3)。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4)
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5)。
四、学业预警工作日程安排
1.5月20日—5月22日,各学院进行学业审查。
2.5月25日前,各学院上交学业预警领导小组名单和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4)到教务处。
3.5月27日前,教务处复核学业预警汇总表。
4.6月5日前,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5.6月10日前,各学院将学业预警情况反馈到教务处,并上交学业预警谈话记录材料(附件5)。
五、其他
教务处联系人:溧水校区姚老师(负责),电话:025-66205139,江宁校区安老师(协助),电话:025-66205047。
因疫情影响,毕业预警和学位预警工作不容推迟,在开学复课前已经基本完成,学院将通话记录、微信、QQ等截图作为存档材料。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加强学院内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工作,确保学业预警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应重修/补修登记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联)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
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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