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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退役复学学生部分课程免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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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退役复学学生部分课程免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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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课程管理

发布: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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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校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学业管理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退役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复学后,大学体育、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可按免修处理,直接获得学分,学分绩点记4.0。由学生本人于相关课程开课学期初申请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退役复学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此规定至颁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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