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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06-28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结合目前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各学院2021年预计毕业生(四年制专业2017级在籍在校本科生,五年制专业2016级在籍在校本科生,两年制专业2019级专转本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拍照安排
时间:2020年7月6日(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见附件)
地点:江宁校区教学楼第一报告厅
溧水校区L8-606、608
三、采集办法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图像采集采用线上采集方式,为保证采集图像的质量,请各学院必须指定一至两名老师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拍摄现场,并全程负责维护本院学生拍摄秩序(名单和联系方式于7月1日前报教务处袁老师邮箱21035444@qq.com),教务处负责现场协调各拍摄组有序开展采集工作。
具体采集步骤:首先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按步骤操作。
四、收费标准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统一寄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为15元/人(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
收费方式:由学生在线提交照片时完成交费,如需要开具纸质发票可在现场负责老师处登记信息,发票将于在本校采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省招就中心反馈,学校在收到邮寄的发票后将其发放给相关学生。
五、拍照注意事项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建议以光线良好的白墙作为拍照背景,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宜化妆。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和白色上衣)。
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采集过程中,如有实际困难或遇到问题,可联系教务处袁老师,电话:025-66205042。
附件:
1.江宁校区拍摄时间安排表(7月6日)
2.溧水校区拍摄时间安排表(7月6日)
3.学生用户使用指南
4.常见不合格照片示例及解决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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