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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10-07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要求,加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力度,打造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聚焦问题。参照“双万计划”、“四新”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围绕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实际,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突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着力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
二、申报类型
2020年教改项目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其他项目类型,分重中之重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申报者也可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自拟立项题目。
三、立项数量
拟资助课程建设项目20项(重中之重2项),专业建设项目15项(重中之重1项),其他项目10项(重中之重1项)。具体视申报情况确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是我校专职在岗教职工,重中之重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凡有在研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教改项目。
3.近三年(2017-2019)所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结题过程中获“不合格”“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结论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教改项目。
4.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1项、参与项目2项2020年教改项目。
5.项目申请人参照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要求,确定选题和内容,鼓励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专业、校企、院部处联合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学院提交材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推荐,并签署意见,于2020年11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表、汇总表集中报送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稿,并发送至邮箱:1060127632@qq.com。
3.学校评审公示: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4.学校正式立项:所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
六、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校级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原则上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2.经费资助。获批立项的重中之重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不高于20000元/项,重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不高于8000元/项,一般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不高于5000元/项。
3.验收要求。结题验收时,课程建设类的项目应提交基于项目研究产生的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教学典型案例、课程体系、实施案例等具体成果。重中之重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高水平教改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
4.项目应用。进行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是今后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提;同时依托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完成的成果,具备优先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资格。
5.成果管理。所有成果均须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6.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经费可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购置费(≦项目总额的5%)、复印费、翻译费、版面费、出版费、邮寄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会务费、培训费、仪器软件购置费、元器件购置费、专家鉴定费、劳务费、餐费(≦项目总额的10%)。
工作联系人:卞晶晶、马倩 联系方式:66205043、66205083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指南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0年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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