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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启动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12-01
关于启动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惯例和要求,请学院早启动抓落实,为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篇布局。现将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资格及有关说明
(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结束后,应修课程不及格或未修读学分累计大于15学分的学生取消毕业设计资格。
(二)答辩前,学院统一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答辩阶段。
(三)二次答辩期间被发现有毕业设计需要较大修改、学生对毕业设计完全不熟悉等重大异常,应终止答辩,建议重修毕设。
二、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五年制第九至十学期)进行,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14周之前,学院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教师学习《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职责及要求。
第15周之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讨论、审定工作。
第16周之前,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要求。学生选择题目,学院协调、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第17周之前,指导教师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式两份,经学院签字后,一份下达给学生,一份学院留存。各学院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本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明确任务及要求。
第18周之前,学生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查阅相关资料,开始外文翻译工作。
下学期工作另行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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