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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事业等7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摘要:
关于给予周事业等7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01-22
详情描述
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大浦校〔2019〕157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各二级学院核对,教务处审核,拟给予周事业等7名学生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以下学生违反了“休学期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未获批准”的规定;
(二)以下学生违反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学习”之规定;
(三)以下学生违反了“连续受到三次或累计受到四次学业预警”之规定;
由于学生无法联系或者不愿返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现予以公示,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25-66205042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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