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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04-26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南工大浦校[2020]202号)文件要求,学校定于本学期第10-13周(5月6日-5月3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教学工作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措施,对保证日常教学工作运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前半学期教学活动、教学组织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与检查的教学单位、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检查的教学单位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公益慈善管理学院、国际酒店与饮食文化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税务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部、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三)时间安排
1.第10周(5月6日—5月9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2.第11-12周(5月10日—5月23日),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教务处抽查同步开展。
3.第13周(5月24日—5月30日),总结与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内容
1.检查教学过程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纪律的遵守、教学文件(大纲、日历)的执行、课堂教学效果、课外教学环节(备课、作业批改、答疑安排)等。
2.检查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首次开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课件撰写等情况,任课教师详解关键知识点的情况以及布置作业、批改作业的情况。
3.检查本学期开设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的编写情况以及上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
4.检查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学日常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二)课堂教学
1.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计划的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师执行教学日历情况、授课质量、授课效果等。
2.检查任课教师教风,包括是否有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补课、提前下课等现象。
3.检查学生学风,包括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上课出勤情况及课堂学习状态、教材使用、作业完成、学习效果、晚自习到班等(附件2)。
4.检查异动学生课程安排落实情况,包括任课教师点名册与实际上课人数是否一致,学生修读课程与教学计划要求是否一致。
(三)实践教学
1.实验(实训)、实习、上机等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指导书、实验(实训)课表、实验(实训)室工作日志等过程管理材料的完备、规范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及执行情况。
3.实习基地的计划、建立与运行情况。
4.实验(实训)室的规划与建设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情况。
(四)学业预警
1.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重点关注2021届预毕业生课程重修、补修进展情况。
2.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2016级建筑学第二课堂学分获得,2017、2018、2019级自主项目课程学分预警。(相关通知及文件另行下发)
(五)教学设施及环境
江宁校区教学楼、实验楼,溧水校区 L8、L9 的多媒体教学系统的保障、运行及管理情况,尤其是话筒和投影的使用情况。体育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所有教学场所的安全及卫生情况。
(六)下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检查2016级建筑学、2017级、2018级、2019级和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维护情况,确认下学期拟开设课程、下学期教材基本信息维护及教材指定,落实下学期任课教师聘请、实践教学准备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各单位教学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检查过程中要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确保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整改举措,并将问题逐一落实,写出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附件8)。
2.各教学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听查课制度(见南工大浦校[2019]第189号文件),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基本状况,组织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本。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联席会议,探讨日常教学开展情况、教材使用情况、课堂教学效果等教学相关问题。组织青年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进行随堂听课,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听课需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7),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将师生双方反映的意见进行相互反馈,并研究改进措施;认真填写附件2—附件 6。对涉及到学校层面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到教务处,教务处将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4.各教学单位将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1)于5月10日前报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174467@qq.com,邮件主题:学院(部)名称+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总结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于5月30日前报至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殷姗 电话:025-66205048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风检查)用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实验实训实习情况统计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
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议纪要
6.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任课教师期中教学工作小结表
7.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
8.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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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教学检查之附件1-8.rar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