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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09-18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的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2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规范

  1.填报内容:四个基表(详见附件2)。

  2.时间范围: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3.填报规范: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及“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详见附件4)。

  二、工作步骤

  1.各二级学院下载《2019—2020学年上报数据》(详见附件4)。

  2.根据《2019-2020学年上报数据》形式及内容填报截止 2021年8月31日实验室信息相关数据。要求变动及新增部分用黄色字体标明,需要做删减信息处理的用红色字体标标明。

  3.2021年9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将填好的电子版表格上报教务处。邮箱:67266624@qq.com 。文件格式:**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4.2021年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将签字的纸质版文件交至教务处。

  5.2021年10月9日前完成线上数据报送;10月16日前,教务处完成书面报送。

  三、要求

  1.所有实验室信息填报表格的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 ,四张基表的纸质版由实验室负责人及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交由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严格按指标内涵采集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确保保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工作联系人:王鹏新

  联系方式:17502529994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的的通知》

  2. 2019-2020学年上报数据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4.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15日

  • 浦教〔2021〕86号-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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