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搜索

部门新闻

通用分类
这是描述信息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10-18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南工大浦校〔2019〕15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转专业等学生开展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方案外课程且符合课程替代原则的在校在籍生。因学籍发生异动(转专业、休复学、学业进程调整等)、培养方案变更等因素,已修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变为方案外课程。

  2.参加国内外交流项目需进行学分认定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25日-11月12日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课程替代

  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请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于10月25日至11月12日在教务系统师生服务端中【成绩查询】—【方案外课程】提交课程置换申请或通选处理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 1),并打印申请纸质版(若替代课程在本人本学期课表上有安排,请手写注明),交学院教务秘书。

  学院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于11月16日前进行审核,非本学院开课课程转交给开课单位课程负责人和学院(部)负责人进行审核,11月16日前请学院将审核好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备查。

  (二)学分认定

  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附件2)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附件3),并持交流学校成绩单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11月13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11月16日前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对方学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教务处存档,此前成绩单可自行扫描打印两份,一份交所在学院,一份学生留存。

  四、其他

  工作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25-66205049

  附件:

  1.学生方案外成绩申请处理流程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13日

  • 附件1-3-浦教〔2021〕101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下载
Copyright © 2014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5-66205046    苏ICP备1402234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