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搜索

部门新闻

通用分类
这是描述信息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 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 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11-17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经研究,定于2021年11月17日-12月31日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及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

  1.教学任务下达对象:2017级建筑学专业及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各专业。

  2.教学任务下达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核查所在学院各专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计划开设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等信息(参考附件1),确保课程信息准确无误;教学任务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核对情况,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部)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4.教学任务调整:对应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如有停开、增开、更改开课学期、调换课程等变化,一律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更改。

  5.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安排落实,其中实践类课程的具体安排应上报教务处实践教材科报备;如有课程(通识教育课除外)需其他院(部)协助开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3)。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

  1.建议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门。

  2.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应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申报。

  3.各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批准方可开课。

  4.对于已经开设、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经开课单位确认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可正常开课。

  三、截止时间

  1.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教学任务调整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2.公共选修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3.教学任务落实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总表(供二级学院核对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

  • 附件1-4.rar
    下载
Copyright © 2014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5-66205046    苏ICP备1402234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