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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11-1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新设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 )(附件1)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将开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现将2022年我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专业
软件工程、艺术与科技
二、审核办法及程序
1. 相关二级学院材料准备
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6),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纸质稿(一式3份)和电子版,附件6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发至邮箱21035444@qq.com。
2. 专业自评
各专业严格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4)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尤其是专业核心指标建设情况,撰写申请报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
3.校外专家实地评审
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5人。实地评审每个专业为半天时间,主要程序如下: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5),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三、其他
泰语、税收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必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请以上涉及专业学院必须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尽早谋划,保证顺利完成学位审核工作。
工作联系人:袁丽丽 联系电话:025-66205042
附件:
1.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
2.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5﹞6号)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5.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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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浦教〔2021〕1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