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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11-26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及2019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选题以《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及2019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选题范围”为依据。
2.各申报人在确定选题时应根据“选题范围”及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可在文件要求框架范围内重新拟订适合学校实际需求的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课题(经费自筹)。课题由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组织推荐申报。
2.申报人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开展并高质量完成。
3.课题执行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
4.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申报流程
1.课题负责人根据要求填写《江苏省高教学会评估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4份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80174467@qq.com。
2.由教务处审核合格,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汇总报送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025-66205046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及2019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高教学会评估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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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浦教〔2021〕116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