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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8-04-11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本学期第 8—11周(4月16日—5月1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教学工作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措施,对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前半学期教学活动、教学组织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与检查的教学单位、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检查的教学单位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移动网络学院、商学院、公益慈善管理学院、国际酒店与饮食文化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口腔智能管理学院、围棋学院、中兴正大一带一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三)时间安排

  1.第8周(4月16日—4月20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2.第9-10周(4月23日—5月4日),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教务处抽查同步开展。

  3.第11周(5月7日—5月11日),总结与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内容

  1.检查教学过程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纪律的遵守、教学文件(大纲、日历)的执行、课堂教学效果、课外教学环节(备课、作业批改、答疑安排)等。

  2.检查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首次开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课件撰写等情况,以及任课教师详解关键知识点的情况以及布置作业、批改作业的情况。

  3.检查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的编写情况以及上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

  4.检查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学日常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二)课堂教学

  1.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计划的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师执行教学日历情况、授课质量、授课效果等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补课、提前下课等教学秩序和教风情况。

  3.检查学生学习纪律情况,包括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状态、课堂行为、迟到、早退、旷课、完成作业、学习效果、作业完成情况、晚自习情况、班级学风情况(附件 2)。

  (三)实践教学

  1.实验(实训)、实习、上机等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教学大纲、指导书、实验(实训)课表、实验(实训)室工

  作日志等过程管理材料的完备、规范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及执行情况。

  3.实习基地的计划、建立与运行情况。

  4.实验(实训)室的规划与建设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四)学业预警、第二课堂预警及自主项目课程预警

  1.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2.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2014级第二课堂学分获得,2015、2016级自主项目课程学分预警。(相关通知及文件另行下发)

  (五)教学设施及环境

  江宁校区教学楼、实验楼、实训中心,溧水校区 L8、L9 的多媒体教学系统的保障、运行及管理情况,尤其是话筒和投影的使用情况。体育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所有教学场所的安全及卫生情况。

  (六)下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检查 2015级、2016级和 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维护情况,确认下学期拟开设课程、下学期教材基本信息维护及教材指定,落实下学期任课教师聘请、实践教学准备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各单位教学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检查过程中要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确保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整改举措,并将问题逐一落实,写出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附件8)。

  2.各教学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听查课制度(见南工大浦校[2015]第 63号文件),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基本状况,组织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本。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联席会议,组织青年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进行随堂听课,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听课需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7),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将师生双方反映的意见进行相互反馈,并研究改进措施;认真填写附件2—附件5。对涉及到学校层面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到教务处,教务处将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4.各教学单位将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于 4月18日前报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70617244@qq.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总结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于 5月11日前报至教务处。联系人姚萌萌,联系方式:025-66205048。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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