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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及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摘要:
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及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8-04-13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8 年4月16日-4月27日进行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各专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及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年级专业开课计划的申报(各二级学院负责填写)
1、申报年级: 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各专业。
2、申报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计划课程为各年级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设课程。
4、申报涉及的课程模块为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自主项目课程、集中实践课等。
5、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开课计划任务书》(附件1),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审核。
6、对应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如有变化,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和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更改。
7、如有课程(除通识教育课)需请其他院(部)协助开课,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3)。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各教学单位填写)
1、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 门。
2、选修课的申报按照课程性质归口管理,由指定的归口单位统一申报。
3、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批准、方可开课。
4、为保证学生在选课时对所选课程有一定的了解,要求凡拟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填写开课对象、教师简介和课程简介等内容(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需加以备注说明)。
5、对于已经开设、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原则上2018-2019 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正常开课。
三、截止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27日17:00前将各专业开课计划任务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纸质版交至教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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