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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2-09-03

详情描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新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将开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现将2023年我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专业

   泰语、税收学、文化产业管理

审核程序

   1.专业自评

    各专业严格对照《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尤其是专业核心指标建设情况,撰写申请报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本项工作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3.学院组织评审

    由专业所在学组织校外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本项工作应在202212月10前完成。

、材料要求

   1.申请报告

   2.《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意见表》

   3.《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

   4.申报专业批准文件扫描PDF文档

   5.《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6.《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和纸质版)请相关学院在12月10日提交教务处。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领会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专业自评及审核材料,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工作联系人:袁丽丽    联系电话:025-66205042

 

 

 

 

 

 

附件:

  1.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5.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

  6.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2年09月01日

  •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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