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新闻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 开学教学工作通知
摘要: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 开学教学工作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2-09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将于2月20日开始。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教学运行工作平稳、安全、有序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的工作要求,科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教学运行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具体安排
(一)课程考试
1.受疫情影响,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大部分课程期末正考延期至本学期初线下进行,为尽早顺利完成所有考试任务,教务处统排课程考试将于第1周2月20日-2月26日(集中考试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在开学前调整好学习状态,做好复习迎考。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的按旷考处理。
3.为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初补(缓)考工作正常进行,不影响后续教学活动,所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正考成绩须于3月2日(第2周周四)前完成录入。
4.课程补(缓)考拟于3月进行线下考试,具体安排考前另行通知。补(缓)考成绩应于考后三天内完成录入。
(二)领取教材
学生返校报到后统一领购新学期教材,具体领取批次另行通知。
(三)理论教学
1.2月27日(第2周周一)开始正常线下上课。
2.往届生如需重修课程,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实践教学
1.实验、上机、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各学院(部)自第2周起有序组织线下开展,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全程指导。
(五)其他考试
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次的四/六级笔试在3月12日开展,请各学院通知考生做好复习迎考。其他各类等级考试根据省考试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开学授课的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学生认真复习备考。
2.全力做好期初考试考务工作,各学院(部)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完成期末正考成绩录入及教学常规资料归档工作,以确保后续补(缓)考工作有序开展。
3.各实验实训中心提前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4.学校教学运行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省教育厅、学校相关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协商。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9日
-
新学期教学安排通知.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