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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修订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3级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修订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5-15

详情描述

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225号)文件要求,我校拟招收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20个专转本专业。为保证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制订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修订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范围:我校2023年拟计划招生的全部“专转本”专业(附件1

  • 修订依据及原则

1.根据省教育厅专转本工作要求“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要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学校总体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符合相应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转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框架结构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定原则意见》文件精神与要求。

3.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确定,以及课程设置、学时安排等方面,既要规范,又要根据专业特点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特点,适当补充必要的专业基础课,适当调整专业选修课的份量,尽可能做到因材施教,确保培养目标切实、课程设置合理,课程安排前后有机衔接。

修订要求

1.学制及学期安排

我校所有专转本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各学期教学(含考试)周数一般为18-20周。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每学期的学分数。

2.总学分安排

1   专升本各类专业学分及比例调整参考标准

学科专业

类别

总学分

理论教学占

总学分比例

实践教学占

总学分比例

经管类

75学分左右

80%

20%

理工类

75学分左右

75%

25%

说明与要求:

各专业总学分应在规定范围之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分可在规定比例上下略有浮动。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计算办法同普通本科专业要求一致。

3.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

1)通识教育课程

思政类课程:必修7学分,共计6门课程。统一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号2800T1002,开设学期1,3学分,48学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号2800T1011,开设学期2,3学分,48学时),形势与政策-5(课程号2800T1016,开设学期1,0.25学分,4学时),形势与政策-6(课程号2800T1017,开设学期2,0.25学分,4学时),形势与政策-7(课程号2800T1018,开设学期3,0.25学分,4学时),形势与政策-8(课程号2800T1019,开设学期4,0.25学分,4学时

体育类课程:必修1.5学分,共计2门课程。统一开设体育(课程号1100T1041,开设学期1,1学分,32学时),体能训练监控-1(课程号1100T1122,开设学期3,0.5学分,8学时

英语类课程:必修5.5学分,共计2门课程。统一开设大学英语专转本-1(课程号1100T1125,开设学期1,3.5学分,56学时),大学英语专转本-2(课程号1100T1126,开设学期2,2学分,32学时)。另可根据专业学生需求,选修基础教学部为专转本专业开设的专项强化课程课程,大学英语强化-1(课程号1100T2125,开设学期12学分,32学时)大学英语强化-2(课程号1100T2126,开设学期22学分,32学时)。

数学、物理类课程应符合本科毕业及获取学位的要求,由专业自行联系基础教学部,开设体现衔接性、提升性的课程。

  1. 专业理论教育类课程

设置学科基础课、专业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选修课个模块。此部分课程应避免与学生专科学习阶段知识的简单重复,同时也不能简单地套用本科三、四年级的课程,在考虑专科课程体系与本科课程体系有机衔接与提升的基础上,重点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注重应用型和实践性。

  1. 集中实践环节类课程

集中实践环节类课程包括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专科阶段已完成的专业实习内容建议不再重复安排。

  1. 自主项目课程

必修共计4个学分。必修第二课堂(课程号3200X1004,2学分,64学时),其中讲不少于1学分;兴趣公选类,修读不少于2个学分

、组织实施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如下进度安排推进修订工作:

2023年5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所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023年5月24日前,各学院论证培养方案,对于新设专业、修订幅度较大的专业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2023年5月31日前,各学院进一步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各专业将方案录入管理系统。

2.定稿的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8)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于6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174467@qq.com。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李凌、殷姗,办公地点:L1-601室,电话:025-66202046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3年拟计划招生“专转本”专业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

3.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2023级X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

5.2023级XX专业课程与培养要求目标对应矩阵

6.2023级XXX专业学程安排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515

  • 附件:关于开展2023级专转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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