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3年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3年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教材建设
发布: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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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规划教材申请表.doc下载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本科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现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类型
申报的教材类型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立项后1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校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校规划教材,应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规划教材申请表》。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
2.申报教材须由本校专职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三、遴选办法
1.此次立项评审,评选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和校一般教材建设项目若干,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与省重点教材立项评选。
2.往年有教材立项项目暂未结题的,暂缓立项申报。
四、其他
2023年9月8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07620639@qq.com,同时将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材科肖老师;联系电话:02566205085。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