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教材建设
发布: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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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验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 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各级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二)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学校各级要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应全面负责本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制定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任课教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分工表(2023年)》(见附件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学校将组织专题会议、现场检查,强调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
3.各教学单位根据情况按时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相关管理职能部门进行整改验收。
各实验室教学单位自发文日起自查,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于学校开设专题会议后第二日提交教务处。
专题会议室开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浦江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综合保卫处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