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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6-28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能体现我校水平和特色、具有示范性和应用性的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
二、立项类型
2023年教改项目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数字化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大思政课”教学改革、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教学管理等,分重中之重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申报者也可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自拟立项题目。
三、立项数量
重中之重不超过4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2项,一般项目不超过20个。具体视申报情况确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是我校专职在岗教职工,重中之重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凡有在研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教改项目。
3.近三年(2020-2022)所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结题过程中获“不合格”“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结论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教改项目。
4.每人限报主持项目数1项,参与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
5.项目申请人参照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要求,确定选题和内容,鼓励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专业、校企、院部处联合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学院提交材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推荐,并签署意见,于2022年9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表、汇总表集中报送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稿,并发送至邮箱:1640803172@qq.com。
3.学校评审公示: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4.学校正式立项:所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
六、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重中之重、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2年,一般项目不超1年。
2.经费资助。获批立项的重中之重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不高于20000元/项,重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不高于10000元/项,一般项目学校资助经费一般不高于8000元/项。
3.验收要求。结题验收时,课程建设类的项目应提交基于项目研究产生的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教学典型案例、课程体系、实施案例等具体成果。重中之重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高水平教改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
4.成果管理。进行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是今后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提;同时依托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完成的成果,具备优先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资格。所有成果均须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经费支持。
5.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经费可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购置费(≦项目总额的5%)、复印费、翻译费、版面费、出版费、邮寄通讯费、交通费(总额≦10%)、差旅费、会务费、培训费、仪器软件购置费、元器件购置费,专家鉴定费、劳务费(总额≦10%)、餐费(总额≦10%)。
工作联系人: 袁丽丽 牛春雨 联系方式:66205042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指南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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