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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8-09-25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南工大浦校〔2018〕7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转专业等各类学生开展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替代
因学生学籍发生异动、培养方案变更等因素,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请这些学生于9月26日至9月29日填写纸质的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交开课院(部)教务秘书。
开课院(部)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于9月27日至9月30日进行审核,10月9日前请开课院(部)将审核好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备查。
二、 学分认定
学生参加国内外交流项目,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附件3)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附件4),并持交流学校成绩单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9月29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对方学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教务处存档,此前成绩单可自行扫描打印两份,一份交所在学院,一份学生留存。
工作联系人:姚老师,电话 025-66205139。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8 年 9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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