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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自查和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自查和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9-19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及时、准确掌握自身学业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健全高校学生学业评价制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修订)》的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自查和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学业自查

为确保学生及时掌握目前学业完成情况,并做好后续学习规划,各学院需组织学生于928日前完成学业自查工作。

(一)自查对象

2019-2022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自查方法

学生本人登录my.njpji.cn,点击【正方教务】-【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可查看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业修读情况,或点击【学籍预警查询】,查看学业修读情况及学业完成进度。对于未通过课程需按时进行补考或重修。学籍异动学生需注意以往学期或者当前学期的未修读课程,及时进行课程补修或课程替代。

二、学业预警范围

(一)学期预警

2020级(建筑学专业)、2021级、2022级(不含专转本毕业班学生)正常学习进程的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课程学分总数50%者,或调整学业进程的学生,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取得的积欠课程学分数≤其积欠课程学分总数的50%者,给予学期预警。

  • 学年预警

    2020级(建筑学专业)、2021级、2022级(不含专转本毕业班学生)正常学习进程的学生,2022-2023学年取得的课程学分≤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课程学分总数65%者(最后一学年除外),或调整学业进程的学生,其2022-2023学年取得的积欠课程学分数≤其积欠课程学分总数的65%者,给予学年预警。

  • 毕业预警

2019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除建筑学专业)、2022级专转本的预毕业生仍有需要重修或补修的课程给予毕业预警。

(四)学位预警

2019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除建筑学专业)、2022级专转本的凡预毕业生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或外语条件要求,给予学位预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为配合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在内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

(二)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成员间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学业整体情况,制定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方案,并做好学业预警的动态跟踪及管理。

三、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教务处已在教务系统平台设置好各年级、各类预警条件,各学院教学秘书需根据本学院各年级、各专业完成学业预警统计和核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学业预警名单统计及处理操作说明(附件1)。核查完成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复核,复核无误后发布学业预警名单。

特别提醒:对于学位预警,信息平台仅针对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审核,对于外语条件的核查,还需线下进行统计、汇总。另外,对于调整学业进程的学生,也需线下进行学期、学年预警的统计。

(二)教务处复核无误后,各学院需在教务系统完成学业预警结果的处理,对学业预警的最终名单进行确认,具体操作详见学业预警名单统计及处理操作说明(附件1),并通知学生登陆my.njpji.cn,点击【正方教务】-【信息查询】-【学业预警处理查询】,查看学业预警结果,了解未通过课程或未修读课程相关信息。

学院需指导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应重修/补修课程登记表》(附件3),并向学生发放《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联)》(附件4),同时安排专人联系学生家长并与学生面谈做好谈话记录(附件5)。

(三)各学院向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家长寄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并留存邮寄凭证及家长回执(附件6),以便家长及时知晓该生的学习状况,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四、学业预警工作日程安排

(一)928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业预警审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学业预警名单统计及处理操作说明(附件1)。

(二)1011日前:各学院提交学业预警领导小组名单和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2)到教务处。

(三)1017日前:教务处复核学业预警名单。

(四)1027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业预警名单确认和处理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学业预警名单统计及处理操作说明(附件1)。

(五)113日前:各学院将学业预警情况反馈到教务处。

五、其他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加强学院内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工作,确保学业预警工作的顺利完成。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5-66205045

附件:

1.学业预警名单统计及处理操作说明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应重修/补修登记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联)

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6.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919

  • 附件: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自查和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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