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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11-27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浦教〔202366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校内公示,确定2023年立项建设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9项,其中重中之重项目1项、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17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 立项项目的资助

本次项目资助金额标准及要求:重中之重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8万元。其中,中期检查前最高使用经费的50%,结题评审前最高可用80%。各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 立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 研究期限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或2年。

(二)中期检查

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表和中期研究报告,对研究过程中取得突破、具有研究意义的项目给予持续经费支持;对项目中期检查中无阶段性成果,或未能按期完成研究进度,或擅自中止的项目,经专家审议后将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三)结题验收

各项目均需在结题时提交一份结题报告书,此外,课程建设类的项目应提交基于项目研究产生的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教学典型案例、课程体系、实施方案等具体成果。重中之重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高水平教改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

(四)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正式启动前,各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见附件2),请于12月11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教务处L1-601,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邮箱:1640803172@qq.com。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及申报书内容进行研究与改革实践,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取得成效,项目所在院、部应为立项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督促、检查项目进度。

联系人:牛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025-66205042

 

附件:1.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1127

                            

  

  •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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