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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4-05-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现就学校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申报原则
1.符合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应依据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充分调研。
3.申报专业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工作要求
1.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申报新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根据2023年我校本科专业预备案结果,本年度只有国际税收专业具备申报资格。
2.拟于2025年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本年度须提交预备案申请。
3.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学院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提交撤销专业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学院开展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和论证。学院应积极开展调研,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并提交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2.6月21日前,教指委对预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审议,形成评审意见。
3.7月5日前,上报校长办公会。
4.7月12日前,完成校内公示。
5.7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四、材料提交
1.2024年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
2.2025年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需要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表。(附件4 )
3.请所有需要调整专业设置的学院于2024年6月14日(周五)前将相应的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21035444@qq.com。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6620504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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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