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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后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后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4-0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浦教[2024]第103号)的要求,各学院须在2025年6月13日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各项工作。各学院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生签署《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内容见毕业论文(设计)模板。
二、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准备材料要求等事项。
三、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项材料的提交打印装订(附件)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
四、组织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查重以及 AIGC 检测审定工作,指导老师要认真审查每位学生查重以及 AIGC 检测报告,确保重复率和相似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以采用 “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即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公开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确定,其答辩成绩不受限制。答辩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
六、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各教学单位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
七、学院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5∶1的比例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教务处。推荐材料应包括毕业设计完整的材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
八、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毕设系统数据的填报,保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九、学院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并按时提交至教务处。
十、具体时间安排:
1.5月5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材料线上的提交。
2.5月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分组、安排工作,并将学院答辩安排报送教务处。
3.组织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向学生公示后,经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
4.5月20日前,完成系统成绩提交。
5.6月3日前,学生向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打印装订材料,学院完成归档,归档要求按《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工大浦校[2024]252号)中规定执行。
6.6月6日前,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的推荐上报工作。
7.6月16日前,完成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打印纸质版交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407620639@qq.com。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66205085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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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教〔2025〕30_号-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