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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的通知
摘要:
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4-0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25年我校将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查重检测,具体办法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5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具体安排:
(一)此次将把本校2018-2024届毕业生论文库纳入查重比对范围。本次检测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生自检:学生自行登录维普系统,输入学校下发的账号密码(账号: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示例:@071211)。维普检测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njpji。每个学生有1次论文查重检测和1次 AIGC 检测机会,查重和AIGC检测在维普系统同步进行。本次检测为学生自检,如不合格应尽快修改直至合格(具体操作参考附件);
第二阶段学校终检:终检工作在正方教务系统毕设模块直接上传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二)最终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生打印论文原文对照“PDF报告”,指导教师在确定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论文一致的情况下在空白处签字确认,并在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中保存;未通过检测的学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通过检测,再参加答辩,否则原则上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三)检测结果效用(以第二次检测结果为准)
1.总相似比在20%以下(含2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与答辩,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等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分析判断。
2.总相似比在2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仍未通过者,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总相似比大于等于50%的学生(C类),由教学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再次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50%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2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仍未通过者,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本检测系统查重结果仅为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认定工作提供参考,学生是否有答辩资格需教学单位进行最终认定。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66205085
附件:维普论文查重以及 AIGC 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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