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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5-08

详情描述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相关二级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二级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各相关二级单位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相关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和巩固强化安全技能培训等,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重要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自查重点

  1.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实验室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及数量等发生变化情况;

  2. 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实验室三级培训、巩固强化类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 实验室安全隐患“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三)具体要求

  1. 各相关二级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条目,结合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 各相关二级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动态更新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对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及数量等发生变化的实验室,要再次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情况,并将实验室分级分类明细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学校备案。

  3. 各相关二级单位请于5月28日前将《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5年)》(附件2)、《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3)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5年)》(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266624@qq.com,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教务处(综合楼L1-608)。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于6月份对各相关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及分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相关二级单位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联系人:肖锋        联系电话:1800519320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2: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5年度)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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