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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
摘要:
202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06-20
各二级学院:
为固化学校专业建设推进会成果,积极谋划“十五五”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坚持“工作本位”育人理念,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意识,重视学生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及专业的特点,注重“π型”人才培养,逐步推进和完善“3+1”等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校实际,特对人才培养方案修定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三全育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贯彻落实国家在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充分对接职业和工作岗位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优化课程体系,精细设计教学实施进程。
(三)坚持成果导向,注重“π”型人才培养
围绕培养目标,注重课程体系、实践体系与评价体系建设,确保各项教学活动均紧密围绕学生能力的培养与达成,促进学生全面且个性化的发展。
(四)坚持知行合一,加强产教融合
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衔接,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开放性的课程体系。
(五)坚持守正创新,重构课程体系
推进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课程体系,将人工智能的核心概念、技术方法与原理系统性地融入到各专业课程体系之中,采用“AI+课程”重构传统课程,使学生理解并掌握、创新使用人工智能在本专业领域的应用场景与实践路径,培养跨学科思维与创新能力。
(六)坚持特色发展,凸显浦江印记
围绕专业建设、培养目标、培养途径等方面,凝练办学特色、凸显办学特质、打造品牌亮点,形成具有深厚“浦江印记”的办学特点,着眼于“善学习、会思考、能工作、懂文化、明是非、有担当”的“六维素质”人才培养,将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主动意识强的优秀应用型人才落实到培养方案中。
三、修订要点
(一)明确培养目标,凝炼专业特色,细化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毕业后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各专业要契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资源和发展要求,明确专业对学生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职业素养、发展能力等方面具体要求,并落实到培养方案中去。
专业特色:各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凝炼专业特色,避免过于空泛,在凝炼专业特色时,需以培养方案为核心抓手,通过课程体系模块化重构和培养模式差异化设计,将抽象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路径。
毕业要求:各专业应紧扣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本专业办学定位、特色和优势,将培养目标与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
(二)梳理核心课程,优化课程体系,合理安排课程
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核心课程一般可设置10-14门,应注重课程设置的相关性、连续性、递进性及逻辑性,力求主线突出、知识整合、能力进阶。
202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架构如表1所示。
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
各学期学习量控制在每周22-24课内学时,不得不超过28学时。应科学合理安排通识课、专业课及实践教学的学期分布;注意课程性质、难易程度的搭配,适当增加学业挑战度。
(三)、加强产教融合,注重专创融合,突出能力主线
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注重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专业教育和创新意识培养的结合,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的规范管理,鼓励并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培养方案修定、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与质量评价的全过程。通过产教融合将实验(实践)课程、课程实验(实践)、毕业设计等有机融合,将“3+1”、“2+1+1”等人才培养模式中的“1”落到实处。
注重理论、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创新性精神,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四、培养方案框架结构及具体要求
(一)培养目标
凝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主要说明该专业需要掌握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结合思想政治和德育、业务及体育等方面,对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进行科学表述。
(三)主干学科与交叉学科
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专业核心及特色课程
明确专业核心课程、特色课程(如翻转课堂课程、PBL课程、CBL课程、“AI+课程”等)
(五)主要实践环节
(六)标准学制及授予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制(五年制)
授予学位:参照学校2025年拟招生专业目录
(七)毕业学分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
四年制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165学分左右,理工类专业170学分左右,五年制专业不超过210学分,“专转本”专业不超过80学分。
毕业基本要求: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修满要求的各类课程学分,达到最低××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学位授予条件:本专业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八)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
(九)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十)课程(环节)与培养要求对应矩阵
(十一)学程安排表
(十二)校企合作课程实施方案(有校企合作课程的专业填写)
五、学分计算办法
(一)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
(二)体育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集中实践环节(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电工电子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2周计1学分;
(四)入学教育1周、毕业教育1周不计学分。
教务处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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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教〔2025〕51号-202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定原则意见.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