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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6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6-04-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南工大浦校〔2025〕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2025级在籍在校生
(1)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记录;
(2)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3)自申请之日起至录取发文前,均不在纪律处分期内。
2.2023-2024级在籍在校生
因学有专长或不适合原专业学习申请转专业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转入学校指定专业学习。其中,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二)专业限制要求
1.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2.专转本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3.招生章程及录取文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接收条件设置
4月28日前,各接收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xt.njpji.cn)设置2025级转专业接收条件(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学生志愿填报
5月6日-5月15日,具备转专业申请资格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在籍在校生提交申请。
2025级在籍在校生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xt.njpji.cn)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提交,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班级”。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签字的转专业申请书、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以及学生、家长的身份证正反面(具体流程见附件2)。
2023-2024级在籍在校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签字的转专业申请书、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和家长的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志愿填报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本年度转专业申请。
(三)转出资格初审
5月22日前,转出学院审批转专业申请。审核内容包括:学生是否满足转专业申请条件、学生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请须及时退回。
(四)接收综合考核
5月29日前,学校及接收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2025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接收学院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见附件3)。
2023-2024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五)接收资格复审
7月20日前(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接收学院根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各专业报名与录取条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六)拟录取公示
7月27日前,教务处复核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网站公示。
公示期内,学生可提交书面放弃转专业资格申请,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原所在学院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
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再接受放弃申请。
(七)学籍信息调整
8月1日-8月3日,接收学院根据公示后的转专业录取名单,调整学籍信息并通知学生本人。
(八)后续学习要求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已调整学籍的转专业学生到接收学院报到。接收学院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衔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转专业的组织和实施。
(二)做好宣传引导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做好学生学业发展指导及风险预警工作。
(三)确保规范有序
各二级学院应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标准,规范审核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接收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流程
2.学生转专业申请流程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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