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新闻
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6-05-07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南工大浦校〔2024〕105号)、《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南工大浦校〔2026〕57号)相关规定,现将2026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一)填表对象:2026届毕业生、2025届申请学位补授的往届生。
(二)提交要求:学生填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需学生本人签字,纸质稿于5月22日前提交所在学院存档。
二、审核依据与标准
(一)毕业资格
根据《学校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南工大浦校〔2024〕105号)文件要求:
1.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含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合格;
2.所修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3.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1.2026届毕业生: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南工大浦校〔2026〕57号)执行。
2.2025届往届生:依据毕业当年审核文件《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暂行)》(南工大浦校〔2018〕96号)执行。
三、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准备工作
(一)按时完成毕业班学生成绩录入工作
根据学校安排,各学院在5月2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第二课堂等课程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及时完成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工作
学生因课程重修、补修,或有境内外交流学习经历的,须在5月29日前完成课程替换或学分认定手续。
四、审核工作安排
第一批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6月8日前):
(一)学院审核
各学院审核学生课程修读、平均学分绩点、奖惩等信息,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填写毕业、结业、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等学生名单统计表,并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员会审议
1.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逐一审核2026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提出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含优秀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对不授予学位的,要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学生本人。
2.学院需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票、审核决议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参考附件13),授予学位和不授予学位学生名单需作为会议纪要附件进行存档。
3.各学院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填报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名单、审查决议等材料(见附件2-9),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于6月8日前报教务处复审(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xyx@njpji.edu.cn)。审查决议中往届生的毕业、学位补授资格审查情况应单列阐述。
第二批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7月2日前):
1.审核对象:截止6月8日仍有课程在修的2026届学生、申请结业换毕业及学位补授的往届生。
2.审核时间:7月2日前。
3.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交第二批审核材料(见附件9、12)。
五、注意事项
(一)未达毕业条件的处理
1.未达到毕业条件或平均学分绩点<2.0的学生,可在5月29日前在教务系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成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将不再列入本年度毕业审核名单。
2.对结业学生,学院须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结业情况,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结业告知书》(见附件10),送达学生本人,学院留存原件,复印件发给学生。
3.结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弹性学习年限内,按有关规定修读课程,取得未完成的学分,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二)未授学士学位的处理
1.未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由学院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学生签署《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不授或缓授告知书》(见附件11),学院留存原件,复印件发给学生。
2. 未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一般为每年的 3 月、6 月、7 月、9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补授。
(三)日语、泰语专业学生获得校外外语证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查询成绩网址、账号、密码、网页截图。
(四)代表学校参加相关的学科竞赛、校外科技活动,需提供学院认定与本专业相关的审批报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者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录取结果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和网页截图。
六、其他工作安排
(一)5月29日前,学生工作处提供受处分学生名单及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
(二)6月9-10日,教务处复审。
(三)6月11日,学校召开毕业生资格审查小组工作会议。
(四)6月15日前,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五)6月17日左右,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工作联系人
毕业、学位资格审查:王老师,025-66205139。
成绩复核: 施老师, 025-66205049。
毕业设计(论文): 肖老师,025-66205085。
附件:
1.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2. 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情况汇总表
3. 2026届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要求学生名单
4. 2026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学生名单及原因统计表
5. 2026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6.2026届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原因统计表
7.2026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特例)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8.2026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优秀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9.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决议书
10.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结业告知书
1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不授或缓授告知书
12. 学院补报毕(结)业、学士学位报告(第二批次)
1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模板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
-
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