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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系列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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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系列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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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术讲座

发布: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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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扩大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的影响面,特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系列讲座,形成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浦江学院系列讲座,促进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将对本科学生听取系列讲座要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 学校将对学生平时听取浦江学院系列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4学分。每学期教务处根据学生听讲座的次数进行统计,并录入学生学习档案。每一次讲座记录0.25学分。

  第三章 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三条 浦江学院系列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四条 学生在浦江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系列讲座听讲记录表》。根据学校发布的讲座预告到指定地点凭校园一卡通刷卡入场听取讲座,并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系列讲座听讲记录表》。

  第五条 凡参加讲座的学生,要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不准迟到、早退、玩手机、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如有违反,不计学分,并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第六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同时学生要向二级学院提交《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系列讲座听讲记录表》,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后,统一到教务处登记,教务处将对学生考勤记录和听讲记录表进行认定并按规定计入学分。

  第七条 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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