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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预毕业生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20届预毕业生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04-28
关于开展2020届预毕业生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2020届预毕业生:
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南工大浦校〔2019〕155号)文件精神和2020届预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结果,决定对2020届预毕业生开展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方案外课程且符合课程替代原则的2020届预毕业生。因学籍发生异动(转专业、休复学、学业进程调整等)、培养方案变更等因素,已修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变为方案外课程。
2.参加国内外交流项目需进行学分认定的2020届预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2020年5月3日-13日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课程替代
5月3日-5月13日,请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2020届预毕业生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详见附件1)提交申请,在教务系统师生服务端中【成绩查询】—【方案外课程】提交课程置换申请或通选处理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2)。
5月4日-5月18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开展审核工作并统一打印认定申请表,非本学院开课课程请联系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确认是否可以通过课程替代。
5月19日前,请学院教学秘书将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备查。
(二)学分认定
根据《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附件3)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附件4),并持交流学校成绩单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5月13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5月19日前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对方学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教务处存档,此前成绩单可自行扫描打印两份,一份交所在学院,一份学生留存。
四、其他
工作联系人:姚老师,电话 025-66205139。
附件:
1.学校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办法(修订)
2.学生方案外成绩申请处理流程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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