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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的通知
摘要:
关于对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04-21
关于对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20年我校将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查重检测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0届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具体安排:
1.此次将把本校2018-2019届毕业生论文库纳入查重比对范围。维普检测统一登陆入口为:http://vpcs.cqvip.com/organ/lib/njpji/,选择左侧“机构登陆入口”,输入学校下发的账号密码登陆。每位学生可以免费检测两次,第一次检测为学生自检,自检不合格的退回修改直至合格;第二次检测为最终检测,在指导老师认可论文内容后,第二次检测结果将作为认定学生是否能参加答辩的依据。
机构账号登陆检测前,学生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专用网址注册自主查重,自主查重结果不作为认定依据(自检通道网址:选择右侧“学生预检登陆入口”手机号登陆)。
2.最终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生打印论文原文对照“PDF报告”,指导教师在确定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论文一致的情况下于空白处签字确认,并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保存;未通过检测的学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通过检测后方可参加答辩,否则原则上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检测结果效用(以第二次检测结果为准)
a.总相似比在20%以下(含2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与答辩,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等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分析判断。
b.总相似比在2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仍未通过者,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c.总相似比大于等于50%的学生(C类),由教学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再次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50%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2周,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仍未通过者,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4.5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査报告(附件3)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材科。
本检测系统查重结果仅为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认定工作提供参考,学生是否有答辩资格需教学单位进行最终认定。
附件:
1.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机构版学生使用手册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机构版教师使用手册
3.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查报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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