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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后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后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04-29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浦教〔2020〕第11号)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院组织学生签署《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内容见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二、学院要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准备材料要求等事项。
三、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提交打印装订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具体毕业设计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归档要求见附件。
四、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重复性检测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达到答辩要求。指导老师要认真审查每位学生检测报告,确保重复率达到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以采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即,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公开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确定,其答辩成绩不受限制。答辩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
六、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各教学单位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院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七、学院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5∶1的比例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给教务处。推荐材料应包括毕业设计完整的材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详见毕业设计网站)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
八、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九、学院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十、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2日前,学院要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材料的网上提交。
2.5月16日前,学院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分组、安排工作。
3.5月27日前,学院要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必须全部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避免成绩延误登记至教务系统。
4.学院需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工作,向学生在系统中公示后,经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
5.5月29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打印装订工作。
6.6月5日前,学院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的推荐上报工作。
7.6月12日前,学院上传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版给教务处。
附件: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归档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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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归档要求.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