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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0-05-03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本学期第12-15周(5月4日-5月2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教学工作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措施,对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前半学期教学活动、教学组织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与检查的教学单位、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参与检查的教学单位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公益慈善管理学院、国际酒店与饮食文化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税务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部、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人民武装部、招生就业处。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三)时间安排
1.第12周(5月4日—5月8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2.第13-14周(5月11日—5月22日),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教务处抽查同步开展。
3.第15周(5月25日—5月29日),总结与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内容
1.检查教学过程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纪律的遵守、教学
文件(大纲、日历)的执行、课堂教学效果、课外教学环节(备课、作业批改、答疑安排)等。
2.检查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首次开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课件撰写等情况,任课教师详解关键知识点的情况以及布置作业、批改作业的情况。
3.检查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的编写情况以及上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档案(包括毕业设计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
4.检查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学日常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二)课堂教学
1.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计划的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师执行教学日历情况、授课质量、授课效果等。
2.检查任课教师教风,包括是否有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补课、提前下课等现象。
3.检查学生学风,包括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上课出勤情况及课堂学习状态、作业的完成、学习效果、晚自习到班等(附件2)。
4.检查异动学生课程安排落实情况,包括任课教师点名册与实际上课人数是否一致,学生修读课程与教学计划要求是否一致。
(三)实践教学
1.实验(实训)、实习、上机等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指导书、实验(实训)课表、实验(实训)室工作日志等过程管理材料的完备、规范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及执行情况。
(四)学业预警
1.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重点关注2020届预毕业生课程重修、补修进展情况。
2.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2015级建筑学、2016、2017、2018级自主项目课程学分预警。(相关通知及文件另行下发)
(五)教学设施及环境
江宁校区教学楼、实验楼,溧水校区 L8、L9 的多媒体教学系统的保障、运行及管理情况,尤其是话筒和投影的使用情况。体育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所有教学场所的安全及卫生情况。
(六)下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检查2016级建筑学、2017级、2018级、2019级和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维护情况,确认下学期拟开设课程、下学期教材基本信息维护及教材指定,落实下学期任课教师聘请、实践教学准备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各单位教学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检查过程中要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确保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整改举措,并将问题逐一落实,写出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附件 8)。
2.各教学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听查课制度(见南工大浦校〔2015〕第63号文件),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基本状况,组织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本。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联席会议,组织青年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进行随堂听课,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听课需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 7),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将师生双方反映的意见进行相互反馈,并研究改进措施;认真填写附件2—附件5。对涉及到学校层面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到教务处,教务处将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4.各教学单位将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1)于5月8日前报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7620639@qq.com,邮件主题:学院(部)名称+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总结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于5月22日前报至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肖登高,电话:025-66205085。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风检查)用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实验实训实习情况统计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
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议纪要
6.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任课教师期中教学工作小结表
7.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
8.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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