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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05-25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9-17周(4月26日—6月25日)将陆续组织不停课课程考试,考试周安排在第18-19周(6月28日—7月9日)。结合学校搬迁及转设等情况,为强化教学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1.凡是在第16周之前结课的必修课程,考试一般在第16周内完成,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统一安排考试(公共选修课的具体考试安排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告知学生)。
2.考试课程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复习时间,原则上要求第9-17周每生每周考试课程不得超过两门,第18-19周每生每天考试课程安排不得超过一门。
3.合班考试的课程,每个考场不得安排超过3门课程。
4.请各教学单位将考试日程安排通知到老师和学生,并提醒监考教师查阅监考信息、提醒学生查阅考试信息。
5.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考场秩序。
二、考试命题
命题工作由开课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鼓励各专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进行课程考试方式改革,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过程评价。
1.命题工作由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多个教学班、不同任课教师的课程须经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成立命题小组共同研究命题。
2.各命题小组应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设计试卷。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前务必组织会议认真总结前一次考试的经验,根据试卷分析中显示的学生总平均成绩、优良率、不及格率等数据,调整本次命题的题型、难度及各类题型的分值分布,保证命题的题量与难度适中。
3.除通识选修课程外,每门考试课程须命 A、B两套试卷,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其一供考试使用。A、B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应相当,重复率不超过20%,且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通识选修课期末考试可只出一套试卷。
4.课程考试时长一般设置为90分钟或120分钟,命题人员按规定时长合理命题。
5.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审核考试命题。审核内容包括试题内容是否科学、试题格式、课程名称、课程号等全部信息,确保试题准确无误。
6.命题人须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试卷命题质量审核及印刷申请单》,并将申请单与审核无误的试题A卷、B卷分别装入学校统一的试卷密封袋,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送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审核。
7.试题须统一使用“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考试试卷(空白样张)”模板(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单面打印,字迹清晰,并在试题文档底端中间添加页码(格式:第几页,共几页)。
三、试卷印制
教务处负责全校试卷的印制工作,教学秘书须在考试开始前10个工作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逾期未提交而导致试卷无法按时印刷、对考试造成影响,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试卷发放与回收
1.试卷印刷完毕后,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清点、核查并签收,统一存放在考务办公室(保密室)。
2.考试前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将试卷袋发放给各监考教师,做好登记工作,考试结束后回收试卷并交阅卷教师批阅。
五、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职或正式聘用人员。
2.安排在周末和晚间的监考,由相关考试编排单位报送计划,教务处汇总提交班车保障计划。
3.各院(部)在考试之前应组织考试动员、监考教师培训,加强对监考教师的业务培训。期末考试期间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需按要求进行巡考,监督本学院的考务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六、阅卷及归档工作
课程阅卷、统分、上报考试成绩等工作,专职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外聘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7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放假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课程小结、考试分析、教学资料归档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仔细核对本人考试安排,如有考试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缺考不得参加补考。
2.学生本人如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课程开考前至少一周办理缓考申请(相关表格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课程考试结束后不得申请缓考,未申请缓考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不得参加补考。
附件:
1. (开课单位)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登记表
2. (二级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门考试课程信息登记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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