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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1年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1-06-04
关于做好2021年校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省2020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现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类型
申报的教材类型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立项后1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校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校规划教材,应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规划教材申请表》。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
2.申报教材须由本校专职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三、遴选办法
1.此次立项评审,评选校重点教材项目和校一般教材项目若干,择优推荐一项参与省重点教材立项评选。
2.往年有教材立项项目暂未结题的,暂缓立项申报。
四、其他
2021年9月10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07620639@qq.com,同时将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材科肖老师;联系电话:02566205085。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规划教材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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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规划教材申请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