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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后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后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2-21

详情描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浦教[2022]112号)的要求,各学院须2023年6月23日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各项工作。各学院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生签署《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内容见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二、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准备材料要求等事项。

    三、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提交打印装订(附件)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

    四、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重复性检测审定工作,指导老师要认真审查每位学生检测报告,确保重复率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以采用 公开答辩方式进行。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公开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确定,其答辩成绩不受限制。答辩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

    六、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各教学单位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七、学院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51的比例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教务处。推荐材料应包括毕业设计完整的材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

    八、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九、学院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并按时提交至教务处。

    十、具体时间安排:

    15月5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材料的提交。

    2512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分组、安排工作。

    3、组织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工作,向学生公示后,经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

    4、5月26日前,完成系统成绩提交,逾期提交成绩的不能在第一批次发放毕业证书。

    56月12日前,学生向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打印装订材料,学院完成归档。

    6、6月16日前,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的推荐上报工作。

7623日前,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打印纸质版交教务处。

 

 

附件: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归档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1

  •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归档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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