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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两年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两年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2-22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总结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凝练改革成果,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两年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校级立项研究期限为两年期的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及方式
结题验收评审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举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审阅结题报告以及相关研究成果。
三、提交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有关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提交要求:
(1)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应与研究内容相关,且需附上成果集目录(见附件3)装订成册后提交,电子版以PDF格式上交。
(2)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译文,学术专著、译著、一般性教育论著、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若已出刊或发表,除需提供相应的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件(论著、专著、教材等研究成果正文部分不便提供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原件),原件由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及时归还给项目负责人;若未出刊或发表,请提供录用通知、正文等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由所在学院(部门)集中报送至教务处L1-601,电子版材料由所在学院(部门)集中打包,以“2020年两年期教改结题+部门”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640803172@qq.com。材料提交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下班前。
四、其他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撰写结题报告书,详尽地总结研究工作。应用成果及改革效果应有数据支撑,以便专家审阅后给出相应的验收结论。
2.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的内容及数据属实,成果材料真实、可靠,学院(部门)负责人在结题报告书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字。
3.不能如期参加此次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24日前提交延期或终止申请表(双面打印)(申请表见附件4或附件5)至教务处,说明原因或理由,并提请项目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4.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试行)》或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牛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66205042
附件:
1.2020年两年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名单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改项目成果集目录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终止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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