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课程管理
发布: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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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zip下载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经研究,定于2023年5月18日-6月30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及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
1.教学任务下达对象:2019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各专业。
2.教学任务下达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各专业负责人应认真核查所在学院各年级专业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计划开设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类型等信息,核查路径为正方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大类专业信息→课程信息(允许修读学年学期为2023-2024-1);教学任务核查完毕后,各二级学院须填写核对情况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
4.教学任务调整: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如有变化,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通过系统审批流程进行更改。
5.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安排落实。如有课程(通识教育课除外)需其他院(部)协助开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3)。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
1.建议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门。
2.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应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申报。
3.各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批准方可开课。
4.对于已经开设、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经开课单位确认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可正常开课。
三、截止时间
1.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教学任务调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23级可延迟至5月31日);
2.公共选修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教学任务落实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任务核对情况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