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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课程管理

发布: 2023-05-18

  • 附件: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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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

做好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经研究,定于2023518-630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及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

1.教学任务下达对象:2019建筑学专业)、2020级、2021级、20222023级各专业

2.教学任务下达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各专业负责人应认真核查所在学院各年级专业2023-2024学年第学期所有计划开设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类型等信息,核查路径为正方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大类专业信息课程信息(允许修读学年学期2023-2024-1;教学任务核查完毕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核对情况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

4.教学任务调整: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如有变化,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通过系统审批流程进行更改

5.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安排落实如有课程(通识教育课除外)需其他院(部)协助开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3)。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

1.建议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门。

2.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应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申报。

3.各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批准方可开课。

4.对于已经开设、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经开课单位确认后,2023-2024学年第学期可正常开课。

三、截止时间

1.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教学任务调整截止时间为202352423级可延迟至5月31日

2.公共选修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531日;

3.教学任务落实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任务核对情况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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