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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结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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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结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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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课程管理

发布: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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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9-1810月24日—12月30日)将陆续组织结课课程考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内考试工作化教学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1.凡是在第18周之前结课的必修课程,考试一般在第18周内完成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统一安排考试(公共选修课的具体考试安排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告知学生

2.考试课程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复习时间,原则上要求第9-18每生每天考试不得超过一门,每周考试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3.每个教室内,考生人数加上监考人数不得超过50人,相邻考位间隔1米以上。合班考试的课程,每个考场不得安排超过3门课程。

4.学校考务办公室内配备相关防疫物资,监考根据实际需要领用及使用(消毒洗手液、护目镜、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等);监考老师到达考务办公室领送试卷时,需同时完成个人防护及消杀;监考与考生在考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监考核查学生身份时,考生应配合摘口罩,监考核查完毕,学生应戴好口罩参加考试)。

5.请各教学单位将考试日程安排通知到老师和学生并提醒监考教师查阅监考信息、提醒学生查阅考试信息

6.各学院切实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考场秩序。

、考试命题 

    命题是考试的核心工作,开课单位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鼓励各专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进行课程考试方式改革,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过程评价。

  1.命题工作由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总体负责,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具体落实。多个教学班、不同任课教师的课程须经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成立命题小组共同研究命题。

  2.命题小组应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设计试卷。试卷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前务必组织会议认真总结前一次考试经验,根据试卷分析中显示的学生总平均成绩、优良率、不及格率等数据,合理设置本次命题的题型、难度及各类题型的分值分布,保证命题的题量难度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3.每门考试课程须 A、B、C三套试卷,并同时提交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其一供考试使用,一套供补考使用,一套作为疫情备用卷使用。A、B、C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应相当,重复率不超过20%,且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

  4.课程考试时长一般设置为90分钟或120分钟,命题人员按规定时长合理命题。试卷格式统一使用教务处发放的标准模板。

  5.命题人须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试卷命题质量审核及印刷申请单》,并将申请单与审核无误的试题A卷、B卷C分别装入学校统一的试卷密封袋,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交至本单位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审核。

  6.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审核考试命题。审核内容包括试题内容是否科学、试题格式课程名称、课程号等全部信息,确保试题准确无误。

、试卷印制

   教务处负责全校试卷的印制工作,教学秘书须在考试开始前10个工作日将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审核无误的试卷送至教务处考务科。未经审核、批准的试卷不得在考试中使用,逾期未提交而导致试卷无法按时印刷、对考试造成影响,按教学事故处理。

试卷发放与回收

1.试卷印刷完毕后,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清点、核查并签收,统一存放在考务办公室(保密室)。

2.监考提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监考将试卷交至考务办公室。

3.教秘于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领取当天试卷,保管于教学单位学院保密柜。

4.专职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到教学单位领取试卷。

5.外聘任课教师或无法到校的其他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教学单位指派专人将试卷送达。

、监考、巡考工作

  1.监考、巡考人员应为学校在职人员,根据学校当天防疫要求,提交核酸检测报告、苏康码、行程码等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进校开展工作

  2.安排在周末和晚间的监考、巡考,由相关考试编排单位报送计划,教务处汇总提交班车保障计划。

  3.各院(部)在考试前应组织监考教师培训、诚信考试教育传达并学习对教师及学生进行考试相关教育,宣讲、学习《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监考人员职责(试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巡考人员职责(试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考生守则(试行)》等文件

  4.考试期间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需按要求进行巡考,监督本学院的考务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5.考场内若发现有发热考生或其他突发情况,监考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医务室进行处理,医务室联系方式:13057612421。

阅卷工作

  1.课程阅卷、统分、上报考试成绩等工作,专职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外聘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2.成绩上报完毕后,专职教师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试卷交回教学单位,外聘任课教师或无法到校的其他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由教学单位指派专人将试卷收回。

  3.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放假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课程小结、考试分析、教学资料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仔细核对本人考试安排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

缺考不得参加补考。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按规定提前办理缓考申请(相关办理要求及流程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课程考试开始后不得申请缓考,未申请缓考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不得参加补考。

  3.各学院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课程登记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门考试课程信息登记表》,于表格内指定时间上报考务科。

八、疫情说明

如疫情发生变化,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登记表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门考试课程信息登记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2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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