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估
关于做好2023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3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质量评估
发布: 2023-03-17
-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zip下载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23]8号)(附件2),我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080906)将接受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
组长:庄娱乐
副组长:肖健、受评专业所在学院院长
组员: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国际事务部、基础教学部、工程与创新训练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
联络人:李凌、殷姗
- 评估基本要求
1.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状态数据表(附件3)填报;
2.完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4)填报;
3.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附件5)中二级指标为汇编单位,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汇编并上报;
4.完成《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上报(无固定模板,建议从招生年份开始,做3-5年规划);
5.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附件6)上报,要求对应最新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报告);
6.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级、2022级)上报;
7.完成《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汇编》上报。
8.完成受评专业申报当年《申报表》上报。
三、工作阶段及内容
(一)第一阶段:组织动员
1.3月30日前,组织完成全校2023年专业评估协调工作,工作组的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落实具体填报人,填写《专业评估工作各部门联络人统计表》(附件8)报送教务处。联络人要加入2023年浦江专业评估工作QQ群,群号:548153801。受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学院内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并将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
(二)第二阶段:数据填报
1.4月19日前受评专业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4)(第一轮),教务处审核并反馈;受评专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于4月26日前完成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第二轮);
2.5月10日前受评专业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以及专业建设规划等材料(第一轮),教务处审核并反馈;受评专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于5月17日前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以及专业建设规划等填报(第二轮)。
3.5月24日前受评专业将所有两轮修改后的评估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4.具体任务见《2023年新设专业评估自评任务分解表》(附件7)。
(三)第三阶段:校评与反馈
1.5月31日前,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教务处反馈意见,受评专业根据评审及反馈意见完成所有自评材料修改。
2.6月7日前,相关材料报送校领导审核后定稿。
(四)第四阶段:材料上报
1.6月14日前,受评专业登录填报平台,正式上报相关自评材料。
2.6月16日前,教务处完成纸质材料制作装订,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教育评估院。
四、其他事项
1.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在专项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附件1-5),准确把握指标内涵,掌握评估标准,按照《2023年新设专业评估自评任务分解表》(附件7)的分工和要求,协同配合,及时做好联系与沟通工作。受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学院内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认真完成相关材料填报工作。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网址:http://pgy.jse.edu.cn/xspg ;请受评专业及时登陆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
3.评估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李凌、殷姗,联系电话025-66205046。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2.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6.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模板)
7.2023年新设专业评估自评任务分解表
8.专业评估工作各部门联络人统计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