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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 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 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课程管理

发布: 2022-12-09

  • 附件: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doc.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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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经研究,定于2022129-1230进行2022-2023学年第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及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

   1.教学任务下达对象:2019建筑学专业)、2020级、2021级、2022各专业

   2.教学任务下达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核查所在学院各专业2022-2023学年第学期所有计划开设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等信息(附件1),确保课程信息准确无误;教学任务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核对情况,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4.教学任务调整:对应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如有变化,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更改。

   5.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安排落实,其中实践类课程的具体安排应上报教务处实践教材科备案;如有课程(通识教育课除外)需其他院(部)协助开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3)。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

   1.建议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门。

   2.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应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申报。

   3.各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批准方可开课。

   4.对于已经开设、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经开课单位确认后,2022-2023学年第学期可正常开课。

三、截止时间

   1.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教学任务调整截止时间为20221214

   2.公共选修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220日;

   3.教学任务落实截止时间为20221230日。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总表(供二级学院核对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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