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 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 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课程管理
发布: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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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doc.zip下载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经研究,定于2022年12月9日-12月30日进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及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
1.教学任务下达对象:2019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2021级、2022级各专业。
2.教学任务下达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核查所在学院各专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计划开设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等信息(附件1),确保课程信息准确无误;教学任务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核对情况,并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4.教学任务调整:对应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如有变化,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更改。
5.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协同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安排落实,其中实践类课程的具体安排应上报教务处实践教材科备案;如有课程(通识教育课除外)需其他院(部)协助开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3)。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
1.建议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门。
2.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应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申报。
3.各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批准方可开课。
4.对于已经开设、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经开课单位确认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可正常开课。
三、截止时间
1.教学任务核查及反馈、教学任务调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
2.公共选修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3.教学任务落实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总表(供二级学院核对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部)开设课程申请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