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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8-11-26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教师评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教师评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教学班(暂不含公选课、实验课、体育课程、重修班、课程设计等课程)。
三、参加评学人员
所有担任本学期课程教学的教师。
四、评学方式
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师生服务端填写问卷进行网上评学。
五、注意事项
1. 各位评学教师要本着严肃、客观、公平、真实、负责的态度参与评学。
2. 评学之前请使用本人的工号、密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师生服务端(网址:http://ssfw.njpji.cn/ssfw/login.jsp),进入“教师评学”一栏进行评学操作。
3. 评学时应按各个教学班进行,不要遗漏,每评价一个教学班后必须进行保存并提交。
4. 评学过程中,对任教的教学班有其他主观评价可以写入“其他评价与建议”处(非必填项)。
5. 为了对所授教学班负责,勿请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学,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教学班的评学工作,以便我们及时对评学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和反馈。
六、其他
在评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咨询本院(部)教学秘书,或直接联系教务处质量保障科:李老师025-66205046、殷老师025-66205048。
请各院(部)做好评学动员、指导及督促工作,认真组织教师进行评学,以保证达到预期目的。评学结束后,教务处将通过适当方式将评学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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